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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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5-06-09 15:09:55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4号)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体现党和政府及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4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各系可视情况分为2-3档。

二、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可根据入学以来百分制考核分数排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可根据入学以来百分制考核分数排名。

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上进,勤奋学习,正考累计不及格科目在3科以内,每学期百分制考核及格以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与评审

1、每学年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2、各系评议小组和认定工作组负责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确定评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10月25日前将最终评定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

  4、 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四、发放、管理与监督

1、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各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助学奖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并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并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

3、各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按照经过各级审批后的发放名单发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奖,不得拆分使用,更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4、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查资助对象的,需履行正规手续后方可调整。

5、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我院从资助对象评选到资金发放的全过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监督电话:69301099。 

五、其它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奖助学金等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院                    系                  班

曾获何种奖励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习成绩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院                    系                  班

曾获何种奖励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习成绩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院                 系                 班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